关于“打孩子”的争议从未停歇,不少人误以为严苛管教就需体罚,实则心理专家的核心观点是:不提倡常规性体罚,但在两类特殊危险情境下,可实施适度惩戒以规避伤害,且惩戒与体罚有着本质区别。体罚以伤害身体为手段、发泄情绪为目的,而合理惩戒立足教育本质,以明确规则边界、守护安全为核心。

第一类需惩戒的情况,是孩子实施危害自身或他人的危险行为时。当孩子明知触电、玩火、高空抛物等行为会造成严重伤害,却执意为之,或出现打骂同学、欺凌弱小等侵害他人权益的举动,且口头劝阻无效时,适度的惩戒是必要的。心理学研究表明,此时的惩戒能让孩子快速建立“危险行为与负面后果”的关联,激活大脑惩罚系统以抑制冲动行为。比如孩子手持尖锐物品挥舞伤人,口头制止无果后,轻拍手掌并严肃告知危害,能比单纯说教更快速地让孩子认识到行为的危险性,避免伤害扩大。

第二类情况是孩子严重违背规则且屡教不改,突破行为底线时。若孩子长期故意破坏课堂秩序、不服从基本教育管理,或存在吸烟、言行失范等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,经多次耐心引导、规则讲解仍无改善,可采取适度惩戒。心理专家认为,这类惩戒需基于师生或亲子共同约定的规则,而非家长或教师的主观情绪。例如孩子多次逃学旷课,在提前明确规则和后果的前提下,可通过限制课余娱乐时间等惩戒方式,促使其反思行为后果,培养规则意识,这符合认知心理学中“通过认知失调推动行为调整”的原理。

需强调的是,心理专家认可的“惩戒”绝非传统意义上的“打”。它必须遵循非暴力、非羞辱原则,力度以不伤害孩子身心为前提,且惩戒后需及时沟通,让孩子理解惩戒的目的是引导而非惩罚。常规教育中,心理专家仍倡导以沟通、正向强化为主,但在上述两类关乎安全与规则底线的特殊情境下,适度惩戒能弥补说教的局限性。教育的真谛是严慈相济,唯有把握好惩戒与关爱的平衡,才能既守住规则底线,又助力孩子健康成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