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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月起,这些费用,幼儿园不能收!

        下月起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财政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》将正式施行。新规紧扣学前教育公益属性,明确划定收费“红线”,多项不合理收费被明令禁止,切实为家长减轻育儿负担,规范行业收费秩序。

        与入园挂钩的“门槛费”首当其冲被严禁。新规明确,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家长收取捐资助学费、建校费、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,彻底斩断“入园必交赞助费”的利益链条。值得注意的是,通过家委会变相收取捐赠款、借助第三方机构代收相关费用等规避监管的行为,也被纳入禁止范围,从源头堵住违规收费漏洞。

        各类违规培训、特色班费用也被全面叫停。新规强调,不得以幼小衔接班、兴趣班、课后培训、亲子特色班等名义,收取保育教育费以外的额外费用。这意味着,部分幼儿园将日常托管时段变相转为收费英语、舞蹈课程,或通过“免费试课”诱导家长报名付费课程的做法,均属于违规行为。同时明确,与保育教育直接相关的服务事项,不得纳入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范围。

        清单外的零星巧立名目收费同样被禁止。新规建立双重目录清单制度,各地需制定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总清单,幼儿园需制定本园收费清单,清单之外无收费。门禁卡费、接送卡费、报名费、押金等均不在允许收费范围内。此外,营利性民办幼儿园虽实行市场调节价,但必要时监管部门可开展成本调查,遏制过高收费现象。

        为保障政策落地,新规要求幼儿园通过门户网站、公示栏、入园通知书等多种渠道,公开机构性质、收费项目、标准、依据等信息,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政策不符的不得收费。家长若发现违规收费,可拨打12315或当地教育、发改部门投诉电话举报。此次新规实施,将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,让育儿收费更透明、家长更安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