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的使用期限,有时不等同于药品有效期

对于任何药品,一旦出现外观、气味、颜色、性状等的改变,就不能再使用了!建议每3-6个月检查家中常备药品,及时处理掉过期变质的药品。

储存时,要按照药品说明书上的要求,比如需要避光保存的药品,要放在阳光晒不到的地方;需要防潮的药品,要做好密封放在干燥的地方;需要冷藏的药品放进冰箱冷藏室。

而且在药品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止污染,如是液体制剂要用干净的量杯倒出来使用,不可对着瓶口直接喝。如果液体药品不小心倒多了,不得再倒回原瓶中。

在药品拆封时,要在外包装上注明开封时间,如果一次用不完,在下次服用时,就可以清楚地知道药物是否还在使用期限内了。

总结一下,药品一旦开封,使用期限就可能缩短,不等同于有效期。大家还要注意药品的保存要求,避免因为保存不当,使药品提前失效。